关于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管理的通知
2009-02-04 09:26  文章来源:沅江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好货源。各销售点要制定好补贴类家电商品的供货计划,搞好市场调查预测与供货商的信息沟通,确保家电下乡产品不断档,不缺货,满足农民购买者的需要。在推广期内各销售网点每月底必须向市商务局报送家电下乡产品供货计划。
二、确保产品质量,严格零售价格。各销售网点要严把产品质量关,不能把非下乡产品当下乡产品卖,更不能将假冒伪劣产品供应给农民消费者;要严格按照生产企业中标的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零售价格销售,不得随意提价和变相涨价。
三、搞好售后服务。各销售网点要根据家电商品质量“三包”的有关规定,与经营其他产品一样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四、按时上报销售信息。要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有关规定收集购买者的相关资料, 3个工作日内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里填报产品销售信息。
五、按时申报补贴资金。各销售网点要指导农民购买者,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持购买产品发票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或储蓄存折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家电下乡管理办公室申报补贴。对于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抬价销售、以次充好、骗取补贴之行为,将取消其销售网点资格。
特此通知。


沅江市商务局
200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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