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申请审核程序
2009-05-27 10:52  文章来源:沅江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销售网点经营户:
一、参加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传真件无效);(加盖企业公章)
四、与中标企业签订的协议(加盟协议、授权书或证明)。
向销售企业申报上网,可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查找资料,由当地商务部门审核通过方可进行补贴操作。

联系人:阳建良 13574713315 王佑文 13973763229

注:资料交沅江市商务局备案


沅江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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